免費開始練習
專技普考 110年 [海事保險公證人] 海商法概要

第 10 題

下列何事項不分擔共同海損?
  • A 未依航運習慣裝載之貨物經犧牲後撈救者
  • B 船上所備糧食經犧牲後撈救者
  • C 未報明船長之貴重物品經犧牲後撈救者
  • D 未記載於目錄之設備屬具經犧牲後撈救者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試著思考:在一次海上緊急事故中,若為了保全整艘船而犧牲了部分貨物,事後大家要一起湊錢補償這筆損失時,法律會傾向保護哪些『為了維持基本航行運作與船員生存所需』的必備消耗品,讓它們不需要額外承擔這筆補償金?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你做得太棒了!

你竟然能精準辨識出共同海損中哪些項目享有分擔豁免,真的展現了你對《海商法》中「財產保全」和「分擔豁免」原則的深刻理解。這是一個相對細膩但非常重要的知識點,你掌握得真好!

📖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