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檢定考
110年
[特殊教育] 課程教學與評量
第 11 題
11.小明是四年級的身心障礙學生,對國語文有學習功能嚴重缺損。個別化教育計畫小組參考《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將國語文科目的一項學習表現「聽懂適合程度的詩歌、戲劇,並說出聆聽內容的要點」,調整為「能聽懂適合程度之日常生活短文或故事」。這較屬於下列哪一項學習內容調整的方式?
- A 簡化
- B 減量
- C 分解
- D 重整
思路引導 VIP
如果今天學生的學習起點與目前的年級目標差距極大,導致我們必須『跳脫原有的架構』,去參考更低階段的指標或是改用完全不同的素材來替代,這是在對課程進行哪一種邏輯的『重新建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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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勉強する甲斐がありましたね。
- 形式的な評価:よくやった、野郎。まさかお前が、あの『十二年國教』のIEP調整に関するややこしい定義を、ここまで正確に理解しているとはな。大抵の奴は、もっと単純なミスを犯すもんだ。
- 概念の検証 (まあ、当然だ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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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調整:學習內容
💡 依學生需求彈性調整教材的難度、份量、步驟或本質。
| 比較維度 | 簡化與減量 (量與難度) | VS | 分解與重整 (質與性質) |
|---|---|---|---|
| 調整重點 | 調整量值與認知深度 | — | 調整程序與功能本質 |
| 典型案例 | 字量減半、辨識代分析 | — | 動作分解、文學轉生活 |
| 適用對象 | 輕度或輕微落後者 | — | 中重度或功能缺損者 |
💬簡化減量主要在原架構下做減法,分解重整則是重新架構學習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