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0年
[營養師] 食品衛生與安全
第 2 題
依據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之規定,管制小組應就食品安全管制系統之執行,作成書面紀錄,此紀錄應經何者簽署,並註記日期?
- A 管制小組所有成員
- B 衛生管理人員
- C 衛生主管機關
- D 負責人或其指定人員
思路引導 VIP
請從法律責任的「權責歸屬」角度思考:在《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中,一份具備法律效益的執行紀錄,應由該機構中具備何種「管理位階」或「受委任」的人員簽署,方能體現該單位對系統執行成效的最終確認與負責任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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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食品安全管制系統之執行書面紀錄應由何人簽署。依據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第12條規定:「管制小組應就第五條至前條之執行,作成書面紀錄,連同相關文件,彙整為檔案,妥善保存至少五年。前項書面紀錄,應經負責人或其指定人員簽署,並註記日期。」根據該法條內容明確指出,相關書面紀錄必須經過負責人或其指定人員進行簽署,並且註記日期。因此,選項 (D) 負責人或其指定人員完全符合法規要求,為正確答案,其餘選項如管制小組所有成員、衛生管理人員或衛生主管機關皆非法定之簽署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