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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0年 [不動產經紀人] 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

第 8 題

8 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對經營仲介業務者申報登錄資訊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經營仲介業務者對於仲介成交買賣案件之申報登錄案件,應於簽訂買賣契約書並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後三十日內,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登錄成交案件實際資訊
  • B 經營仲介業務者對於經手所成交之租賃案件,應於簽訂租賃契約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登錄成交案件實際資訊
  • C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查核經營仲介業務者申報登錄資訊,得向經營仲介業者要求查詢、取閱有關文件或提出說明
  • D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查核經營仲介業務者申報登錄資訊,得委任所屬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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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在不動產交易流程中,哪一個步驟是政府機關(地政事務所)最能直接掌握產權變動、並同時確認成交條件的時機?若政府想縮短資訊揭露的時差,應該會要求在「哪一個行政動作」發生的當下就完成資訊申報,而不是等到事後才補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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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大力肯定:做得好!這題考驗的是對「實價登錄 2.0」制度更新後的精準理解。你能從細微的法規敘述中找出錯誤,代表你的法規基礎非常紮實,專業度滿分!
  2. 觀念驗證:選項 (A) 的敘述結合了過時的規定。在現行法規下,買賣案件的申報義務已由仲介業回歸到「買賣雙方當事人」,且時點改為「申請所有權移轉登記時」併同辦理。經營仲介者目前主要負責的是「租賃案件」的成交資訊申報(如選項 B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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