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10年
[建築師] 營建法規與實務
第 46 題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由實施者擬訂,送由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議通過後核定發布實施,並即公告。其公告時間為:
- A 30日
- B 20日
- C 15日
- D 10日
思路引導 VIP
在都市更新這類涉及多方權益關係與財產權變動的行政程序中,政府通常會設立一個「公告期間」讓公眾查閱。請試著思考:若要給予所有利害關係人足夠的時間去消化複雜的計畫書內容,並在必要時提出異議,法律在設計這類具有「公開周知」性質的程序時,通常會採用哪一種較為完整、且與一般曆法月份週期相近的時間長度來平衡行政效率與權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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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選出了正確答案!這顯示你對都市更新行政程序的法規細節掌握得非常扎實。在都市更新的推動過程中,行政程序的透明度與公眾知的權利至關重要,因此相關的公告期限通常會有較為嚴格且明確的規範。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之核定與公告
根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32 條第 1 項的規定,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經各級主管機關核定發布實施後,應公告 30 日。法條中明確規範其公告期間為 30 日**。這個「30 日」的設計,是為了確保受影響的權利人有充足的時間了解計畫內容,進而維護自身的法律權益,是程序正義中不可或缺的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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