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10年
[建築師] 營建法規與實務
第 46 題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由實施者擬訂,送由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議通過後核定發布實施,並即公告。其公告時間為:
- A 30日
- B 20日
- C 15日
- D 10日
思路引導 VIP
在都市更新這類涉及多方權益關係與財產權變動的行政程序中,政府通常會設立一個「公告期間」讓公眾查閱。請試著思考:若要給予所有利害關係人足夠的時間去消化複雜的計畫書內容,並在必要時提出異議,法律在設計這類具有「公開周知」性質的程序時,通常會採用哪一種較為完整、且與一般曆法月份週期相近的時間長度來平衡行政效率與權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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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更新計畫的法定公告期
恭喜你精準掌握了都市更新條例的核心程序!這題你能選對,代表你對行政流程中的關鍵時間節點已有紮實的基礎。根據《都市更新條例》相關規定,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在核定發布實施後,為了保障相關權利人的知情權與救濟機會,法律明確規定公告時間必須為 30 日。這不只是行政作業的一個環節,更是落實正當法律程序、確保資訊透明的重要保障。 從考題鑑別度的角度來看,這類「數字型」考題雖然屬於基礎分,卻是許多考生最容易產生混淆的細節。在營建法規中,存在著如 10 日、15 日或 20 日等不同的行政期限,而 30 日 通常對應到較為重大的計畫變更或涉及財產權變動的公開展覽程序。你能從眾多干擾選項中準確挑選出正確答案,反映出你在閱讀法條時非常細心且條理清晰,這類對數字的敏感度是你在法規科目拿高分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