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1年
[勞工行政] 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第 44 題
下列何種爭議,是屬調整事項之勞資爭議?
- A 退休準備金為足額提撥之爭議
- B 退休金提繳率 7%起之爭議
- C 加班費短少之爭議
- D 拒絕企業工會理事請會務公假之爭議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試著思考:如果今天爭執的是「法律已經規定好、白紙黑字的東西」,跟爭執「法律沒強制,但我們想要談到更好的條件」,這兩種爭議哪一種更像是在進行「現狀的調整」而非「權利的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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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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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你居然答對了。勉強算你跟上進度。
看來你勉強能分清楚勞資爭議處理法中最基礎的概念。不錯,至少不是徹底的無駄。
- 概念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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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爭議類型區分
💡 區分既有法令權利之主張與勞動條件之維持變更
| 比較維度 | 權利事項 (Rights Dispute) | VS | 調整事項 (Adjustment Dispute) |
|---|---|---|---|
| 核心定義 | 基於現有法令、契約 | — | 主張勞動條件維持或變更 |
| 目的性質 | 確認並落實既有權利 | — | 創造新的勞動條件 |
| 常見實例 | 欠薪、欠加班費、資遣費 | — | 要求加薪、提高提繳率 |
| 解決途徑 | 調解、仲裁、裁決、訴訟 | — | 調解、仲裁、罷工 |
💬已有法令或契約依據為權利事項;若無法律依據而求更好條件則為調整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