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1年
[教育行政] 教育學大意
第 38 題
根據工會法之規定,教師僅能組織及加入產業工會與職業工會,不得組織及加入企業工會,亦即不得在下列何層級成立教師工會?
- A 全國
- B 直轄市
- C 縣市
- D 學校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組織規模的角度思考:如果『企業工會』被定義為在『同一個雇主或同一個實體工作場所』內成立的組織,那麼對於一個教師來說,他的『雇主』或『每日工作場所』對應到的是哪一個行政或組織層級?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點評與觀念解析
- 大力肯定:同學表現優異!能精準辨識工會組織類型與特定職業限制,展現出你對《工會法》法律架構與公共利益考量的深刻理解。
- 觀念驗證:依據《工會法》第 6 條規定,工會分為企業、產業、職業三類。其中企業工會是指「同一廠場、同一事業單位」所組成的工會。對教師而言,個別的「學校」即屬於事業單位層級。法律限制教師僅得組織及加入產業工會或職業工會;其中職業工會應以同一直轄市或縣(市)為組織區域,是為了平衡勞動權與學生的受教權,避免個別學校因內部勞資爭議直接導致教學中斷。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