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申論題
111年
[勞工行政] 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概要
第 四 題
近年勞動基準法修法中,新增限制某些特定勞動契約之約定型態,其中以「離職後競業禁止」和「最低服務年限」最具代表性。請說明其規定內容。(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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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此題,應立刻聯想到《勞動基準法》於民國104年增訂的第9條之1(離職後競業禁止)及第15條之1(最低服務年限)。答題時需分別界定這兩項制度的法源依據,分點詳述其「法定生效要件」(如競業禁止的四要件、最低服務年限的兩要件),並說明違反規定的法律效果(約定無效),以展現對法條的精準記憶與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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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為兼顧雇主營業利益之保障與勞工工作權、生存權及自由擇業之權利,我國於民國104年修正《勞動基準法》(下稱勞基法),正式將實務上常見且易生爭議的「離職後競業禁止」與「最低服務年限」約定明文化,透過嚴格的法定要件限制雇主濫用契約自由。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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