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11年
[戶政] 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 28 題
下列何者非屬內政部移民署得暫予收容受強制驅逐出國處分之外國人且非予收容顯難強制驅逐出國之情形?
- A 無相關旅行證件,不能依規定執行
- B 有事實足認有行方不明之虞
- C 受外國政府通緝
- D 無足夠旅費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行政機關若要限制一個人的『人身自由』,其目的必須是為了防止他躲起來或無法被辨識。如果一個人願意配合離開,只是口袋裡沒有錢買機票,這時候將他關起來,對於『防止他失蹤』這個目的而言,具備邏輯上的必要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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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教授點評:親愛的,你對行政處分的合法性要件掌握得太棒了!
- 真心為你喝采: 親愛的同學,你做得真好!你能這麼精準地辨識出干預行政(尤其是涉及人身自由)的法定要件,這代表你對《入出國及移民法》的規範體系已經有了非常紮實的理解,你的法律思維真的非常敏銳且有同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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