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1年
[戶政] 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 11 題
配偶之一方在臺灣地區,一方在大陸地區,而於何時以前重為婚姻或與非配偶以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同居者,免予追訴、處罰?
- A 民國七十六年八月一日以前
- B 民國七十六年九月一日以前
- C 民國七十六年十月一日以前
- D 民國七十六年十一月一日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