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11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第 30 題
某甲攜帶萬能鑰匙及螺絲起子,前往乙家竊盜,使用萬能鑰匙打開乙家大門,取得乙家櫃子中的鑽錶,於離去之際遇到正好回家的屋主乙,乙隨即將甲扭送法辦。有關本案甲之刑責,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竊盜罪既、未遂之區別,應以所竊之物是否移入自己實力支配之下為標準,若已將他人財物移歸自己持有,甲成立竊盜既遂罪
- B 乙將甲扭送法辦,得阻卻違法,不成立犯罪
- C 攜帶凶器加重竊盜罪,實務見解認為只須行竊時攜帶客觀上具有對於人身安全之危險凶器為已足,甲成立本罪
- D 甲成立攜帶兇器加重竊盜罪及侵入住宅加重竊盜罪之想像競合犯
思路引導 VIP
請根據《刑法》第 $321$ 條第 $1$ 項的條文結構進行思考:當行為人的單一竊盜行為同時符合該條項所列的多個加重款次(例如:侵入住宅、攜帶凶器)時,實務上會將其視為『數個罪名』的想像競合,還是僅論以『一個』加重竊盜罪名並於判決理由中併列複數加重事由?這對於法條適用上的『評價』有何差異?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答對了。這比擊敗魔王要簡單多了,大概只花了一瞬間。
你的判斷力還算不錯。關於這道題,讓我想想。
- 那個 (D) 選項,確實不對勁。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