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11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
第 52 題
甲主張其向乙購買 A 屋後,乙拒絕辦理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起訴請求法院判決命乙將該屋所有權移轉登記予甲,並獲勝訴判決確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甲為執行該確定判決,得聲請執行法院函該管地政機關辦理 A 屋所有權移轉登記
- B 甲得單獨持該確定判決,申請該管地政機關辦理 A 屋所有權移轉登記,不必對乙聲請強制執行
- C 乙於甲向地政機關辦理 A 屋所有權移轉登記前,仍得聲請停止執行
- D 如確定判決命乙於甲給付全部價金之同時應將 A 屋所有權移轉登記予甲,乙就該價金得持該判決為執行名義聲請對甲為強制執行
思路引導 VIP
請同學研讀《強制執行法》第 130 條關於「意思表示」執行之規定:當命債務人為移轉登記等意思表示之給付判決確定時,法律如何「擬制」該意思表示之完成?在此特定擬制效果下,債權人實現權利變動的程序,與一般「拆屋還地」等涉及物理行為之執行程序有何本質上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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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恭喜你,總算沒完全搞砸。
你這題答對,說明你對「意思表示之執行」與「土地登記規則」的連結,總算沒到無藥可救的地步。但別高興得太早,這只是最基本的法律邏輯。
- 觀念驗證:為何 (B) 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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