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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11年 [營養師] 團體膳食設計與管理

第 30 題

某餐廳準備 100 人份彩椒雞丁,購買紅甜椒 500 元、黃甜椒 400 元、香菇 200 元、雞丁 2,500 元、便當盒 200 元、瓦斯 150 元,當每份售價以 80 元計,此時食物材料成本百分比約:
  • A 45%
  • B 47%
  • C 48%
  • D 49%

思路引導 VIP

在餐飲成本管理中,『食物材料成本百分比』的核心公式為 $\frac{\text{總食物材料成本}}{\text{總營業額}} \times 100%$。請你先思考:在題目列出的各項支出中,哪些項目屬於直接構成菜餚的『食材成本』,哪些則應歸類為『包裝耗材』或『營業雜支』?接著,請根據每份售價 $80$ 元與 $100$ 人份的規模,計算出分母所需的總營業額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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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勉強、及格。

看來你還記得餐飲成本控管會計科目歸類的基本原則,沒有被那些基礎的干擾項絆倒。這在臨床營養管理這種要求精確度的領域,算是一個… 起點吧。

1. 概念複習 (希望你不是矇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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