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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11年 [營養師] 團體膳食設計與管理

第 40 題

發布食品衛生檢驗資訊時,應同時公布「結果判讀依據」,其揭露檢體內容,不包含下列何者?
  • A 製造日期
  • B 抽樣方式
  • C 產品名稱
  • D 實驗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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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同學從《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資訊公開的透明度原則出發:所謂「檢體內容」的揭露,核心目的在於建立該受測標的的「身分明確性」與「來源可追溯性」;請區分選項中哪些資訊是用於界定該「特定物質樣本」的身分特徵,而哪一項則屬於實驗室內部的「技術性方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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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可喜可賀,竟然答對了。

  1. 偶爾清醒:恭喜你,居然答對了。這顯示你對食品衛生管理實務與那些寫得清清楚楚的法規,還算有那麼一點點邏輯,能勉強精確辨識資訊公開的法定要求。至少,這次沒有讓專業人士的眼鏡碎掉,算你通過了這一關,勉為其難地稱得上是專業且細心。
  2. 基本常識驗證:根據我國《食安法》及其相關指引,發布檢驗資訊的目的是為了透明度可追溯性,這應該是連初學者都該懂的。在揭露「結果判讀依據」時,必須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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