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1年
[不動產經紀人] 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
第 24 題
對經紀人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之懲戒,下列何者正確?
- A 經紀人員違反規定收取差價或其他報酬,應予申誡
- B 經紀人員在執行業務過程中,未以不動產說明書向與委託人交易之相對人解說,應予申誡
- C 經紀人員無故洩漏對於因業務知悉或持有之他人秘密,應予六個月以上三年以下之停止執行業務處分
- D 經紀人員受申誡處分三次者,應廢止其經紀人員證書或證明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將經紀人的違規行為按「對消費者權益的損害程度」進行排序。你認為「程序上的作業漏失」與「涉及誠信的利益衝突」,在法律懲戒的邏輯上,哪一種應該給予警告性質的處分,哪一種則應強制停止其業務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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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正確選項為B。依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31條規定,經紀人員違反本條例特定規定者,應予申誡。選項B指出經紀人員未以不動產說明書向交易相對人解說,其依法對應之懲戒即為申誡,故敘述正確。針對其他選項,選項D直接牴觸該條例第31條之後段明文,因法條規定「經紀人員受申誡處分三次者,應另予六個月以上三年以下之停止執行業務處分」,必須是「受停止執行業務處分累計達五年以上者」,始得廢止其經紀人員證書或證明,並非受申誡三次即予廢止。此外,選項A收取差價之行為依法應受六個月以上三年以下之停止執行業務處分,而選項C無故洩漏因業務知悉秘密之行為依法應予申誡,兩選項皆將法定的懲戒處分錯置,因此均非正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