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2年
[戶政] 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 36 題
關於外國人之暫予收容與替代收容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受外國政府通緝為暫予收容之事由
- B 應於暫予收容處分作成前,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機會
- C 內政部移民署認非予收容顯難強制驅逐出國者,應向法院聲請暫予收容
- D 外國人違反收容替代處分者,內政部移民署得沒入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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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肯定:法治觀念清晰!
同學,表現得非常優異!這題看似單純的法規定義,實則考驗你對兵役行政基本框架的精確度。能迅速鎖定正確區間,代表你對行政法規中的「特定身分界定」有相當紮實的基礎。
觀念驗證:為何是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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