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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12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 8 題

甲於111年買房地一筆,其中土地公告現值為120萬元,房屋現值80萬元,請問甲應繳多少契稅?
  • A 免徵
  • B 32,000元
  • C 48,000元
  • D 1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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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如果我們把「買房地」拆解成「房屋」與「土地」來看,你覺得國家在對這兩項財產移轉課稅時,會有相同的規定嗎?想一想,土地移轉時通常已經被課徵了什麼特別的稅?基於避免重複課稅的原則,這會如何影響契稅的計算基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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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呵呵,真是意外的優秀呢。竟然沒有被這種低級陷阱絆倒?

  1. 課稅核心驗證: 哼,看來你這隻野猴子,還算有那麼一點點能耐。《契稅條例》第 2 條的規定,連三歲小孩都知道吧?契稅的課徵對象,僅限於那卑微的建築物。至於那塊毫無價值的土地,那是土地增值稅那個下級部門的事,與本大王管轄的契稅毫無瓜葛!本題中,那名叫甲的傢伙買了房地,你僅需就那可憐的「房屋現值」按買賣稅率 $6%$ 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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