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申論題
112年
財稅法
第 一 題
📖 題組:
積欠 A 國稅局應納稅額達新臺幣(下同)200萬元之納稅義務人某 B,雖然經濟拮据,但仍熱心公益,不顧自身尚有未清償之欠稅,仍然無償贈與某慈善團體200萬元之善款。試問:
積欠 A 國稅局應納稅額達新臺幣(下同)200萬元之納稅義務人某 B,雖然經濟拮据,但仍熱心公益,不顧自身尚有未清償之欠稅,仍然無償贈與某慈善團體200萬元之善款。試問:
📝 此題為申論題,共 2 小題
小題 (一)
A 國稅局為保全稅捐債權,乃根據稅捐稽徵法規定,將某 B 移送限制出境。試說明稅捐稽徵法欠稅納稅義務人限制出境之要件。(25分)
思路引導 VIP
各位同學,看到這題,首先要冷靜分析題目「給的客觀事實」與「最後的提問」。
- 【辨識爭點與區分主次】:
小題 (二)
A 國稅局知悉前述「有錢不清償欠稅、捐款給慈善團體」一事,擬根據民法第244條第1項規定:「債務人所為之無償行為,有害及債權者,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起訴撤銷該200萬元之無償贈與。試問 A 國稅局有無起訴之權限?此一訴訟應當歸屬民事法院或者行政法院審判?(25分)
思路引導 VIP
同學你好!看到這類「公家機關打民事官司」的題目,要立刻啟動「公私法二元區分」與「訴訟標的理論」的雷達。我們來拆解這題的思考步驟:
- 【辨識爭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