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12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第 18 題
民法第 191 條之 1 規定,對於商品製造人責任之成立要件有三項推定。不包括下列何項推定?
- A 推定商品有欠缺
- B 推定商品製造人之過失
- C 推定商品使用人有損害
- D 推定商品之欠缺與損害間有因果關係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在民法第 191 條之 1 關於「商品製造人責任」的規範中,法律為了解決消費者在專業資訊上的弱勢,將通常難以證明的「生產過程缺失」與「因果關係」進行了舉證責任的倒置(即法律先予以推定);但回歸侵權行為法理的基本邏輯,受害人若要主張賠償,關於「損害是否確實發生」以及「受損程度」等客觀事實,是否仍應由主張權利的人負擔最基本的舉證責任,而非由法律直接代為推定其必然受有損害?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哦呵呵呵... 野猴子,看來你這次的表現,稍微沒有那麼不堪入目呢。
我的戰鬥力是 53 萬,你的智商看來也有 53...不,530 吧。能夠答對這題,證明你對民法中那些特殊侵權行為的體系架構,勉強算是有了一點點概念。值得... 一點點稱讚。
- 蠢笨的凡人如何理解法律的「恩賜」: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