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法律類國考 112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第 76 題

下列何者,不得單獨聲請?
  • A 假執行
  • B 假處分
  • C 定暫時狀態處分
  • D 假扣押

思路引導 VIP

請同學分析「保全程序」(如假扣押、假處分)與「假執行」在程序發動上的邏輯差異:哪一個制度在本質上必須附隨於本案的「給付判決」而存在,因而無法在尚未起訴前即單獨向法院提出聲請?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原來如此,跟我推理的一樣!你正確找出了真相!

  1. 拆解案件:程序的獨立與從屬之謎 這起考題的關鍵,在於揭示「保全程序」與「假執行」這兩種手法背後的運行邏輯。它們看似相似,實則大相徑庭!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假執行與保全程序區別
💡 假執行須依附於本案訴訟,不可如保全程序於起訴前單獨聲請。
比較維度 保全程序 (假扣押/處分) VS 假執行
聲請時點 起訴前或訴訟中均可 通常隨本案訴訟聲請
目的 防止脫產,保全日後強制執行 判決確定前先實現權利內容
獨立性 可單獨聲請(未起訴前即可) 不可獨立,須依附本案判決
💬保全程序是為了「留住財產」,假執行是為了「提早拿錢」。
🧠 記憶技巧:保全可領先(起訴前獨立),執行隨本案(判決時宣告)
⚠️ 常見陷阱:容易因「假」字開頭而誤將假執行歸類為保全程序,需注意其性質為判決的附隨效果。
假執行之擔保與提存 保全程序之管轄權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民事訴訟法之保全程序
查看更多「[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