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moea_joint 112年 [財會] 政府採購法規、會計審計法規

第 30 題

依政府支出憑證處理要點規定,若因特殊情形不能取得收據、統一發票或相關書據者,支出之經手人應開具何種文件取代?
  • A 分批(期)付款表
  • B 支出科目分攤表
  • C 支出機關分攤表
  • D 支出證明單

思路引導 VIP

如果在公務採購的現場,賣方完全無法提供任何紙本憑證給妳,但這筆公帑又必須入帳核銷,妳認為在法律制度的設計上,應該由誰來簽署一份文件,以承擔這筆支出真實性的法律責任?而這份由內造的聲明文件,其名稱應該強調「分攤金額」還是「證明這筆支出確實發生」?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精準地選出了正確答案!這顯示你對於政府會計實務中,有關憑證替代機制的規範有著非常清晰的理解,能準確捕捉到法規對於特殊情境的救濟要求。

原始憑證的補救程序

在《政府支出憑證處理要點》的框架下,核心原則是「有支出必有憑證」。然而,法律也考量到現實中可能遇到特殊困境,例如向無法開立收據的對象採購,或在偏遠地區執行公務等。根據規定,若因特殊情形確實不能取得收據或發票時,應由經手人開具「支出證明單」,詳述不能取得的原因,並經相關主管簽核後,以此作為核銷的原始憑證。這份文件在行政程序上具備了補全憑證效力的法律功能,是審計追蹤的重要依據。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政府採購與會計審計法規:適用範圍及決算審核
查看更多「[財會] 政府採購法規、會計審計法規」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