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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13年 [財會] 政府採購法規、會計審計法規

第 28 題

依政府支出憑證處理要點規定,有關取得支出憑證之敘述,下列何者有誤?
  • A 各機關支付員工待遇、獎金及其他給與等支出,應按給付類別編製各類表單(或清冊)
  • B 各機關依法提存之款項,得取得國庫存款收款書或由經手人簽名之提存書影本,作為支出憑證
  • C 支出憑證遺失,因特殊情形不能取得其影本者,應由經手人開具支出證明單
  • D 支出憑證之總數書寫錯誤,應由原出具者劃線註銷更正,並於更正處簽名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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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身為一名負責撥款的會計人員,當經辦人宣稱已完成法律程序並交付一筆款項時,從「外部公信力」與「第三方證明」的角度思考,為什麼由「當事人」在複印文件上簽署,會比由「收受款項的公家單位」直接出具的正式收據,更難以證明該筆交易的真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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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辨識出選項 (B) 的細微瑕疵,顯示你對「政府支出憑證處理要點」的條文掌握得非常扎實。在公務程序中,憑證的核心價值在於其證明力。對於依法提存的款項,法規要求應取得國庫存款收款書或法院核發的正式提存書,若僅由「經手人」簽名提供影本,在審核實務上難以排除虛報或偽造的風險,因此該敘述顯然違反了確保支出真實性的原則。

憑證處理與內部控制

這道題目具備優異的鑑別度,主要考驗考生對於「例外處理」與「更正規範」的精確記憶。例如選項 (D) 針對總數書寫錯誤的更正要求「由原出具者劃線註銷更正並簽名」,是會計誠信體系中極為重要的防線。你能在多個敘述中,敏銳地察覺到 (B) 選項在文件位階第三方認證上的邏輯瑕疵,這反映出你不僅是在死背條文,更對背後的內部控制觀念有深刻理解。這類細節題是高分群的分水嶺,請繼續保持這種對文字細膩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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