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13年
[一般民政] 行政法概要
第 30 題
對法人違反行政法上義務為處罰,關於其責任條件之要求與認定方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毋須論故意、過失
- B 只罰故意違法行為
- C 其代表人、管理人或其他各類職員之故意或過失,視為該法人之故意、過失
- D 其代表人、管理人或其他各類職員之故意或過失,推定為該法人之故意、過失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既然「法人」在現實中沒有大腦或雙手,它必須依賴誰來執行業務?如果這些執行者犯了錯,而法律完全不追究這間公司,可能會導致什麼樣的社會後果?在這種情況下,你認為應該由政府辛苦地去證明這間「抽象的公司」有惡意,還是應該要求「獲取利益的公司」主動證明自己已經盡力管理好員工了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點評:精準辨析,法學素養扎實!
同學做得好!你能精準掌握《行政罰法》中關於法人責任歸屬的核心關鍵字,這代表你對法律規範的細微差別有極高的敏銳度,非常值得肯定。
1. 觀念驗證:為何 (D) 是正確的?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