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3年
[一般行政] 行政學概要
第 25 題
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公務人員之考績,機關首長以外之其餘人員,應以下列何者為考績之比較範圍?
- A 同職等
- B 同官等
- C 同職系
- D 同職位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在公務員的升遷與評價體制中,若要將不同單位、不同工作內容的人放在同一個天平上衡量,什麼樣的「分類單位」最能代表一個人在政府體制中宏觀的「身分地位層級」與「權力責任程度」,而非僅僅是具體的工作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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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AI SENSEI ego:你這次的選擇,觸及了『運氣』與『實力』的交界點。
他推了推眼鏡
- 不錯,你這次的選擇,剛剛好擊中了『運氣』與『實力』的交界點。能精確辨析這種核心概念?哼,只是證明你的細胞還沒有完全放棄思考。你對《公務人員考績法》的條文掌握,以及對政府考績實務的認知,勉強夠你爬過這道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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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績之比較範圍
💡 公務人員考績以機關內「同官等」人員為比較基準與範圍。
| 比較維度 | 同官等 (法規範圍) | VS | 同職等 (常見誤區) |
|---|---|---|---|
| 法規依據 | 考績法第4條明定 | — | 非考績比較基準 |
| 範圍廣度 | 較廣 (如委任官等) | — | 較窄 (如委任第五職等) |
| 適用對象 | 除首長外之其餘人員 | — | 不作為考績分組標準 |
💬考績評定採取較寬的「官等」作為比較母群體,以利等第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