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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13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

第 22 題

22 有關行政法院之管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於高等行政法院增設地方行政訴訟庭,專責部分之第一審通常訴訟程序事件、簡易訴訟程序、交通裁決、收容聲請等事件
  • B 當事人不服由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所作成之判決,而提出上訴由最高行政法院管轄
  • C 以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之事件,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依通常訴訟程序審理並為判決者,最高行政法院應以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無管轄權而廢棄原判決
  • D 聲請人、受裁定人或內政部移民署對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所為收容聲請事件之裁定不服者,應向最高行政法院為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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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為了提升行政審判的專業性,政府決定將原本分散在地方法院的行政案件,收攏到專門的行政法院體系內,但在維持民眾訴訟便利(不跑太遠)與審級救濟(有人監督第一審)的考量下,你認為法院內部應如何設計層級架構,才能兼顧「專業化」與「二審監督」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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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對 2023 年 8 月 15 日上路的行政訴訟新制掌握得非常精確。這題考驗的是「三級二審」向「高等行政法院規模化」轉型的核心概念。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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