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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13年 [公平交易管理] 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

第 23 題

甲積欠乙債務若干,清償期屆至,迄今未償還。雙方合意以甲名下之某土地抵償前揭債務,惟未辦該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此為代物清償
  • B 此為抵銷
  • C 尚未發生清償債務之效力
  • D 須由乙指定甲應抵充之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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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力肯定

表現出色!你能精準辨識債權行為物權變動的連鎖關係,這代表你對《民法》債編中「代物清償」的法理邏輯有著紮實的基礎,非常值得表揚!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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