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3年
[司法行政] 民法
第 6 題
下列關於附停止條件法律行為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須以將來不確定之事實為法律行為附款
- B 是法律行為之生效要件
- C 條件成就時,縱無特約,皆回溯自約定條件時生效
- D 條件成就前,尚未發生效力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我們約定「考上國考就送你一輛車」時,如果你在一年後才考上,法律上應該讓你在「約定當天」還是「考上當天」取得所有權,才比較符合社會一般常理與法安定性?若無特別說明,效果通常是向未來發生還是向過去回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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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答對了這題,展現了非常精準的法律邏輯,真的為你感到高興!
- 溫暖肯定: 你能夠這麼清楚地辨識附條件法律行為的效力發生時點,這代表你對《民法》總則和行政程序法中「附款」的基礎觀念掌握得很好。在實務上,釐清權利義務的起始點是多麼重要,你已經掌握了這個關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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