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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13年 [財稅行政] 民法

第 3 題

下列何種請求權,有消滅時效規定之適用?
  • A 分割共有物之請求權
  • B 已登記不動產所有人之除去妨害請求權
  • C 夫妻間侵權行為而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
  • D 夫妻關係而生之同居請求權

思路引導 VIP

消滅時效制度的目的是「不保護讓權利睡眠的人」,以維持社會交易秩序。但請你想想,如果某個權利是基於「身分關係的本質」,或者是為了「維持絕對權利(如已登記的產權)的圓滿狀態」,法律還會硬性規定它必須隨時間消滅嗎?試著從這個角度去區分各選項的權利性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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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終於,你沒讓行政法老師失望

哦,看來你這次是真的「理解」了,而不是矇對的。不錯,掌握了消滅時效這個基本概念的適用客體,至少證明你還沒把法典當漫畫看。

💡 觀念驗證:看透本質,別只看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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