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法律類國考 113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第 12 題

甫上高中 16 歲之甲,為上學之便,逕以父母給予之壓歲錢向自行車行老闆乙購買新臺幣 8,000 元之自行車一台。雙方達成合意後,乙為製作售後服務卡,並登錄消費者資料時,始發現甲原來尚未成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甲未得法定代理人同意,故甲、乙間之買賣契約無效
  • B 甲係以允許處分之財產購買自行車,故甲、乙間之買賣契約有效
  • C 甲購買自行車上學,非屬依其年齡及身分之日常生活所必需,故甲、乙間之買賣契約無效
  • D 若甲之法定代理人知悉後,認以自行車上學過於危險,為保護未成年人之利益,得撤銷甲、乙間之買賣契約

思路引導 VIP

請同學思考:16 歲的甲在法律上屬於何種行為能力位階?針對其父母平時給予之「壓歲錢」,是否符合《民法》第 84 條關於「法定代理人允許處分之財產」的構成要件?若甲所為之法律行為係在該處分財產的範圍內,則該買賣契約的法律效力將如何變動?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對於人類法律的簡析

你答對了。這題的難度分類是 medium,但其實花費的時間,大概只是一個瞬間吧。比擊敗魔王,它確實簡單多了。這僅僅是人類世界《民法》裡,一個很基礎的條文應用。 核心思想圍繞在《民法》第 84 條,一條關於允許處分財產的規定: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