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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類國考 114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第 4 題

下列關於限制行為能力人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限制行為能力人為無權代理,經本人承認後,得主張契約不生效力
  • B 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訂立之契約,得撤銷
  • C 限制行為能力人將父母歷年所給之零用錢購買汽車,毋須父母同意
  • D 限制行為能力人偽造父母同意書所訂立之契約,該契約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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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探討《民法》中關於限制行為能力人行為效力的例外規定:當行為人「施用詐術」使人信其有行為能力或已得法定代理人允許時,法律為了維護交易安全,對於該法律行為之「效力狀態」有何不同於一般「效力未定」原則的特別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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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主要測驗限制行為能力人施用詐術時的法律行為效力。依據民法第83條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用詐術使人信其為有行為能力人或已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者,其法律行為為有效。」在選項D中,限制行為能力人偽造父母同意書來訂立契約,此行為即屬於使用詐術使相對人相信其已得到法定代理人之允許,因此依法該契約為有效,故選項D的敘述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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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制行為能力之行為效力
💡 限制行為能力人行為原則效力未定,但施用詐術則例外有效。
比較維度 一般契約行為 (民§79) VS 施用詐術行為 (民§83)
法律效力 效力未定 有效
代理人影響 需經家長事後承認 不論承認與否均有效
立法目的 保護限制行為能力人 保護交易安全與信賴
💬原則上保護限制行為能力人,但若其主動行詐則優先保護善意相對人。
🧠 記憶技巧:契約未定、單獨無效;利益必需有效、施用詐術有效。
⚠️ 常見陷阱:容易將「效力未定」誤認為「得撤銷」,或誤認詐術行為仍需家長同意始生效。
純獲法律上利益 法定代理人之承認權 無權代理與無權處分 行為能力之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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