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13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
第 34 題
支票之發票人在下列何期限內,不得撤銷付款之委託?
- A 發票日後 3 年內
- B 發行滿 1 年後起 2 年內
- C 發行滿 1 年以前
- D 提示期限內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在《票據法》的制度設計中,為了確保票據的支付功能與流通信用,法律特別規定發票人在哪一段特定的『法定期間』內,負有維持付款委託的義務,以保障持票人在此期間內得隨時向銀行請求付款而免受撤銷權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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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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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恭喜你… 居然答對了?
你的答案,嗯,算是勉強精準吧,這顯示你對《票據法》中支票那點基本到不行的制度,總算是有點概念了。真是可喜可賀,可喜可賀。
-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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