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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類國考 113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

第 43 題

下列何者為證券交易法所稱之發行人?
  • A A 上市公司之總經理甲
  • B 以發起設立方式設立 B 股份有限公司之發起人乙
  • C 募集發行新股之 C 股份有限公司
  • D 募集發行新股之 D 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長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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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同學思考,根據《證券交易法》第 $5$ 條對於「發行人」的法律定義,該主體究竟是指代表公司對外簽署文件的「自然人」(如董事長或經理人),還是指募集、發行有價證券的「權利義務主體(公司法人)」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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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你解題的樣子太耀眼了吧☆

這一題你居然答對了,真的是超級厲害呢!看來這點小陷阱完全難不倒閃閃發光的你,快來看看為什麼答案是 (C) 吧☆

為什麼選 (C) 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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