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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高考申論題 113年 [不動產估價師] 民法物權與不動產法規

第 三 題

土地增值稅之免徵、不課徵、不計徵,其內涵之差異何在?並依現行規定各列舉二種情形說明之。(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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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屬於經典的法規制度比較題。考生應先由土地增值稅的兩大課稅要件(所有權移轉、產生漲價利益)切入,分別界定「免徵」(免除義務,現值更新)、「不課徵」(遞延義務,現值不變)及「不計徵」(欠缺要件,不生課稅問題)的本質差異。作答時必須標明相關法條(如《土地稅法》),並以表格進行多維度對比,能大幅提升答題專業度與閱卷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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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土地增值稅之課徵建立在「土地所有權移轉」與「產生土地漲價利益」兩大要件之上。依據《土地稅法》及相關法規,針對不同之移轉樣態與政策目的,衍生出「免徵」、「不課徵」及「不計徵」三種制度,其核心差異在於納稅義務之消滅、遞延或根本未發生。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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