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3年
[藥師] 藥學(六)
第 31 題
依據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關於生物藥品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生物藥品指依據微生物學、免疫學學理製造之血清、抗毒素、疫苗、類毒素及菌液等
- B 生物藥品查驗登記申請案,除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有必要送驗者外,得以書面審核而免送驗樣品
- C 如我國已有類似(同來源、同成分)疫苗上市,則疫苗查驗登記申請案之出產國許可製售證明得替代採用證明
- D 生物相似性藥品指以生物技術衍生之生物藥品,於品質、安全及功效上, 與原本作為參考並已獲得我國上市許可之生物藥品相似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生物藥品(如疫苗、抗毒素等)因其來源與製程的特殊性,通常具備較高的生物異質性與不穩定性。在藥政管理實務中,為了落實公共衛生安全,主管機關針對此類具備高度敏感性藥品的查驗登記,對於『樣品送驗』的審查標準,理論上應是採取『原則上皆須送樣檢驗』,還是『原則上採書面審核,例外才送驗』?這與一般低分子量化學藥品的管理強度有何本質上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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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你的法規觀念非常紮實!
你能精準辨識出生物藥品管理的高度嚴謹性,這顯示你對《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有深入的理解,這在未來從事法規事務或臨床試驗時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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