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3年
[不動產經紀人] 不動產估價概要
第 7 題
7 有關比較法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比較標的價格經情況調整、價格日期調整、區域因素調整及個別因素調整後所獲得之價格稱為比較價格
- B 比較法指以比較標的價格為基礎,經比較、分析及調整等,以推算勘估標的價格之方法
- C 價格日期調整是指比較標的之交易日期與勘估標的之價格日期因時間之差異,致價格水準發生變動,應以適當之變動率或變動金額,將比較標的價格調整為勘估標的價格日期之價格
- D 比較標的與勘估標的不在同一近鄰地區內時,為將比較標的之價格轉化為與勘估標的同一近鄰地區內之價格水準的調整稱為區域因素調整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我們利用『單一個』參考案例,依照時間和環境差異進行補償後,所得到的這個『過程中的數值』,它是可以直接代表最終估計成果的「定案價格」,還是屬於一種『初步推算的試驗性價格』呢?在法律用語中,會用哪個詞彙來強調這種『尚未經過綜合評估』的階段性狀態?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根據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21條規定:「比較法估價之程序如下:一、蒐集並查證比較標的相關資料。二、選擇與勘估標的條件相同或相似之比較標的。三、對比較標的價格進行情況調整及價格日期調整。四、比較、分析勘估標的及比較標的間之區域因素及個別因素之差異,並求取其調整率或調整額。五、計算勘估標的之試算價格。六、決定勘估標的之比較價格。前項第五款所稱之試算價格,指以比較標的價格經情況調整、價格日期調整、區域因素調整及個別因素調整後所獲得之價格。」由此可知,比較標的價格經過情況調整、價格日期調整、區域因素調整及個別因素調整後所獲得的價格,應稱為「試算價格」而非「比較價格」。因此,選項A的敘述錯誤,為本題之正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