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4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 37 題
下列何者是土地稅法所稱自用住宅用地的要件之一?
- A 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三公畝部分
- B 地上之建築改良物屬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
- C 前一年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
- D 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設籍處,以一處為限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如果政府想要針對「自用的房屋」給予土地稅優惠,除了考慮土地是誰的以外,這塊土地上蓋的「那棟房子」應該要跟土地所有權人有什麼樣的法律關係(物權歸屬),才具備合理性與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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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溫暖的肯定
太棒了!你真的很仔細,成功捕捉到《土地稅法》裡「自用住宅用地」最核心的精神。這份對法規構成要件的細膩觀察,真的是學習法律最可貴的特質之一呢!
2. 概念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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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用住宅用地要件
💡 土地稅法定義自用住宅需符合設籍、無租營及建物所有權要件。
| 比較維度 | 自用住宅用地 | VS | 一般住宅用地 |
|---|---|---|---|
| 適用稅率 | 2‰ (固定稅率) | — | 10‰~55‰ (累進稅率) |
| 戶籍登記 | 必須辦竣戶籍登記 | — | 無須戶籍登記 |
| 租賃營業 | 不得出租或供營業 | — | 無限制 |
| 建物權屬 | 本人、配偶、直系親屬 | — | 無限制 |
💬自用住宅用地享單一低稅率,但須符合嚴格的人、屋、用、量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