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4年
[財稅行政] 民法概要
第 7 題
甲將其 A 車贈與乙,該車嚴重漏油,無法行駛。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若甲於贈與乙時,不知該車之狀況,且甲無保證該車之品質,則甲不須對乙負贈與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 B 若甲於贈與乙時,明知該車之狀況,但對乙保證該車之品質,則甲須對乙負贈與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 C 若甲於贈與乙時,不知該車之狀況,且無保證該車之品質時,則乙不得向甲請求賠償該車漏油所生之修繕費用
- D 若甲於贈與乙時,不知該車之狀況,且無保證該車之品質時,則乙得向甲請求賠償該車漏油所生之修繕費用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對價關係」的角度思考:在法律邏輯中,當一個人是「免費」贈送物品,而另一人是「付費」購買物品時,法律對於這兩位「提供物品者」所要求的責任標準(例如出了問題要不要賠),應該是相同的,還是會有所區別?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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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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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與觀念解析 (Gentle)
- 很棒喔,同學! 你正確抓住了「贈與」作為無償契約的本質,這真是太好了!這說明你已經對法律中「權利義務對等原則」這個核心觀念有了很好的理解。這不僅在民法,在行政法領域也常常能幫助我們思考問題,是個非常重要的基礎喔。
- 讓我們一起來釐清觀念。 這題的關鍵就是《民法》第 411 條。贈與契約之所以特別,是因為它是一種無償行為,也就是贈與人單純地分享利益,不要求任何回報。所以,法律基於公平的考量,規定贈與人對於所贈物品的瑕疵,原則上是不負擔保責任的。但請記住,有兩種情況是例外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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