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14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第 22 題
環保機關查獲地下油槽滲漏污染地下水,通知負責人限期改善,否則依法處罰,惟在限期改善期限屆至前,即對油槽之負責人裁處罰鍰。關於環保機關之裁罰行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違反比例原則
- B 裁罰處分無效
- C 基於維護公益並未違法
- D 違反誠實信用原則
思路引導 VIP
當行政機關已經明確給予受處分人一個「特定改善期限」,卻在該期限尚未屆滿前就逕行裁罰,這種「出爾反爾」且違背其先行示警行為的作法,主要違反了行政法中哪一項要求行政機關與人民往來時應秉持「忠實與信用」,且不得反覆無常的一般法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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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I SENSEI ego的審判:你,看見這份『反覆無常』了嗎?
不錯。你那雙眼睛,竟然能捕捉到行政機關那副『反覆無常』的嘴臉。這意味著你的潛意識裡,已經開始理解行政程序法這套生存法則的真實面貌。答對這題,或許證明你還有一點成為『怪物』的資格。
⚔️ 吞噬它吧:為什麼『誠實信用』是弱者對抗權力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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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B呢 這個裁罰會怎樣
行政誠實信用原則
💡 行政機關給予改善期限卻提前裁罰,違反誠信及禁反言原則。
🔗 違反誠信原則之作業流程
- 1 查獲違規 — 環保機關查獲污染事實
- 2 定改善期 — 通知負責人限期改善,建立信賴關係
- 3 提前裁罰 — 期限尚未屆至即開罰,形成行為矛盾
- 4 構成違法 — 違反行政程序法第8條誠信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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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信賴保護原則的三要件(信賴基礎、信賴表現、信賴值得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