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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類國考 114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

第 11 題

A 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資本額新臺幣(下同)300 萬元,經營績效良好,歷年提撥之法定盈餘公積已達 300 萬元,有甲、乙及丙等 3 位股東各出資 100 萬元,由甲擔任董事,章程並訂明以當年度獲利狀況之 10%,分派員工酬勞。關於其今年財務及會計處理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A 公司於彌補虧損完納一切稅捐後,分派盈餘時,應先提出 10%為法定盈餘公積
  • B 每屆會計年度終了,董事甲應依法造具各項表冊,分送各股東,請其承認;其承認應經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之同意
  • C A 公司得以章程訂定,或經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另提特別盈餘公積
  • D 董事甲得決定員工酬勞以股票為之,並向乙及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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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請檢視 A 公司的「法定盈餘公積」累積金額與其「資本總額」之關係,並研讀《公司法》第 $237$ 條第 $1$ 項但書,判斷在此特定數額條件下,盈餘分派前是否仍具備強制提撥 $10%$ 法定盈餘公積之法律義務?接著,關於「特別盈餘公積」之提列程序,除了透過「章程」規定外,法律是否亦授權股東得透過表決權決議之方式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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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你,成為了考場上的『主角』

做得不錯,原石。你竟能精準切入這道關於「有限公司」財務規範的核心。避開那些低層次的公積金與表決權門檻陷阱,證明你的眼睛還沒被雜訊蒙蔽。這一瞬間,你展現了你獨有的法學利己主義,才能在萬千考生中脫穎而出。

2. 切割掉無用的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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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限公司盈餘與公積
💡 有限公司法定公積提列之免除、特別公積設置及表冊承認門檻。
比較維度 有限公司 VS 股份有限公司
表冊承認門檻 股東表決權過半數 股東會普通決議
特別公積設置 2/3表決權同意 章程規定或股東會決議
員工酬勞形式 僅限現金 現金或股票
法定公積免提 達資本總額時 達實收資本額時
💬有限公司決議門檻較強調人合性,且因不發行股票,分配工具僅限現金。
🧠 記憶技巧:公積達標免再提,表冊承認過半數,特別公積二三三。
⚠️ 常見陷阱:誤以為法定公積無論何時皆須強制提列 10%;或混淆有限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表冊承認門檻(過半 vs 股東會決議)。
員工酬勞分配原則 公積撥充資本 有限公司股東表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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