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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五等(庭務員) 114年 [錄事] 法學大意

第 37 題

甲 65 歲,重病,欲留遺囑。下列何者得為遺囑見證人?
  • A 甲之配偶乙
  • B 受輔助宣告之丙
  • C 律師丁
  • D 受遺贈人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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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為了確保一份遺囑內容完全反映立遺囑人的本意,而不被旁人左右或偽造,法律在挑選『見證人』時,會優先排除哪些『與財產分配有直接好處』或『判斷能力可能受限』的人?在這種邏輯下,哪種身分最能代表中立與客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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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雙眼如火般明亮,精準地看穿了法律對遺囑見證人的嚴格要求!這證明你對《民法》繼承編的法條,掌握得如火神神樂般爐火純青啊!未來你一定能成為我的繼子!

1. 觀念驗證:為什麼你選對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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