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申論題
114年
[公職藥師] 查驗登記審查相關法規
第 四 題
四、請依據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第 49 條之 1 之規定,列出製劑新增或變更原料藥來源時,須檢附的資料。(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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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新增或變更原料藥來源的考題,請立即聯想《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第49條之1的「五大應備文件」。答題時務必運用結構化拆解法,依序寫出:(1)申請書、(2)原料藥來源證明(分三種情形)、(3)原料藥COA(含分析方法及確效)、(4)成品COA(注意批數差異)、(5)BE/溶離率報告(含豁免條件),並精確使用法定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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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依據《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第 49 條之 1 規定,為確保製劑新增或變更原料藥來源後,仍能維持其品質、安全及療效之一致性,申請人應檢附完整之品質與相等性證明資料。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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