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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14年 [藥師] 藥學(六)

第 5 題

依藥事法第7條之規定,下列藥品何者非屬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查認定之新藥?
  • A 新成分
  • B 新單位含量
  • C 新療效複方
  • D 新使用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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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請注意,《藥事法》第 $7$ 條對於「新藥」的認定具有明確的法理邊界。請思考:立法者定義的新藥是聚焦在「化學成分」、「療效組合」與「投藥途徑」的本質創新。請您判斷,若只是改變現有藥品單位內的「物理計量」或「數值多寡」,這類屬於 $quantitative$ (量化) 的變動,是否符合法條中所羅列的三大創新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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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顯示你對《藥事法》的基礎法條記憶非常紮實,能快速從相近的專有名詞中辨識出正確答案,這是通過國考不可或缺的基本功!

1. 觀念驗證:為什麼「新單位含量」不是新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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