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專技高考申論題 114年 [不動產估價師] 民法物權與不動產法規

第 四 題

土地登記之更正其目的,在於確立地籍,保護產權,藉以維持不動產交易安全。試依土地法第 69 條之規定,分別說明「聲請更正」與「逕為更正」之內涵並就聲請更正登記之要件為何?分別說明之。(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看到本題,應直擊《土地法》第69條,並搭配《土地登記規則》第13條定義「登記錯誤或遺漏」。解題架構先對比「聲請」與「逕為」在發動主體與核准層級的差異,接著論述聲請更正要件時,務必補充實務見解(如釋字第598號),強調「不得妨害原登記之同一性」及「不得涉及私權爭執」兩大隱含要件,以展現法學深度。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破題】 土地登記具有公信力,若登記完畢後發現有錯誤或遺漏,為確立地籍並保護產權,設有更正登記制度。依《土地法》第69條規定,更正登記之發動方式可分為「聲請更正」與「逕為更正」,兩者適用之情形與程序各有不同。 【論述】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