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檢定考
114年
[特殊教育] 學習者發展與適性輔導
第 3 題
教師在評量腦性麻痺數學資優學生時,下列哪一項評量調整較適切?
- A 以書面作業評估學生的數學能力
- B 根據學生的能力與需求設計評量
- C 使用標準化測驗,以確保評量的公平性
- D 使用數學成就測驗,以了解學生的資優特質
思路引導 VIP
若一位學生的心智運算速度極快,但手指肌肉卻難以握筆書寫,我們該如何重新設計評量情境,才能確保我們測到的是他的「大腦智慧」而非「動手能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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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的觀察非常敏銳
- 大力肯定:恭喜你答對了!這顯示你對雙重特殊需求(Twice-exceptional)學生的評量精神有很深刻的理解,能精準掌握「適性化」的核心價值。
- 觀念驗證:腦性麻痺學生常因肢體張力或動作控制問題,在「書寫」上遇到困難。若採用齊一的標準化測驗,學生的數學天賦會被生理障礙所掩蓋。因此,評量必須針對學生的個別差異進行調整(如延長時間、口試或電腦輔具),才能測得其真實的數學優勢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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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生評量調整
💡 依學生障礙限制調整評量,並兼顧其優勢能力之展現。
| 比較維度 | 標準化評量 (形式公平) | VS | 調整後評量 (實質公平) |
|---|---|---|---|
| 作答方式 | 固定的筆試或電腦操作 | — | 依需求提供口試或代筆 |
| 測驗時間 | 嚴格遵守標準時限 | — | 可彈性延長或分段測驗 |
| 評量重點 | 與常模學生進行比較 | — | 排除障礙以評估核心能力 |
💬評量調整旨在去除環境障礙,而非降低評量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