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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申論題 106年 [地政] 不動產估價

第 四 題

四、依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之規定,一定期間之收益價格的計算式為何?某一宗土地擬設定 50 年地上權,在預期淨收益 100 萬元、折現率 5%的情況下,請問其權利價值為多少(計算至萬元)?如果將地上權年期改為 70 年,該權利價值為何?承續,如果預期淨收益在第 20 年起調漲 10%,請問其權利價值又如何?折現率 5%的相關利率因子如下:(25 分) (表格包含 20, 30, 40, 50, 60, 70 年之複利終值率、複利現值率、複利年金終值率、複利年金現值率)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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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題是標準的收益法折現計算題。首先須寫出《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30條的「一定期間之收益價格」公式;接著代入折現率5%及對應年期的複利年金現值率(PVIFA)來求值。最後一題「第20年起調漲」,依考卷通常提供的 20、50、70 年利率因子,應敏銳察覺是將 70 年拆分為「前 20 年」與「後 50 年」兩段現金流量分別折現並加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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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題關鍵】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30條一定期間收益價格計算公式,及複利年金現值率分段折現之運用。 【解答】 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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