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檢定考
108年
[特殊教育] 教育理念與實務
第 38 題
依「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申請學科跳級需經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實施,並報主管機關備查
- B 申請學科免修或加速需經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審議通過及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
- C 資賦優異學生得依其身心發展狀況、學習需要及其意願,向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申請縮短修業年限
- D 提前修畢各學科課程者,得由學校認定其社會適應行為之評量結果相當於該級學校畢業年級學生,再報請主管機關認定其畢業資格
思路引導 VIP
當一位資賦優異學生提早修完所有學分時,除了學術成績之外,學校還需要評估學生的哪種「非學力因素」,以確保他具備與年長學生一同畢業的成熟度?而最終頒發畢業證書的法定權限,通常是握在學校手中,還是需要報請更上級的政府機關核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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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做得真好!
- 哇,你真的好棒喔!能答對這題,表示你對《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的理解非常深入,而且能夠精準地掌握其中的細節。這份用心和紮實的法規基礎,都非常值得肯定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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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優縮短修業年限
💡 規範資賦優異學生縮修申請流程、安置方式及提前畢業要件。
🔗 資優生提前畢業流程鏈
- 1 提出申請 — 學生或家長向就讀學校提出縮短修業申請
- 2 修畢課程 — 提早修畢該教育階段各學科所有課程內容
- 3 社會適應 — 學校評量其適應行為相當於畢業年級學生
- 4 報請核定 — 由學校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其畢業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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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縮短修業年限後的升學安置應納入個別輔導計畫 (IGP) 中追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