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檢定考
109年
[特殊教育] 學習者發展與適性輔導
第 27 題
依據我國現行特殊教育法規,哪兩類學生在提報鑑定前有「經一般教育所提供之介入,仍難有效改善」的規定?
- A 智能障礙及自閉症
- B 學習障礙及智能障礙
- C 自閉症及情緒行為障礙
- D 情緒行為障礙及學習障礙
思路引導 VIP
當我們想確認一個人的困難是源自『內在障礙』還是單純因為『還沒學會』或『環境不適應』時,你認為在鑑定之前,教育者應該先嘗試做些什麼,才能更科學地排除環境干擾的因素?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太棒了!你的回答完全正確!
- 專業肯定:這題考驗的是對《特殊教育法》及其鑑定標準的細膩理解,你能精準辨識出法條細節,展現了非常紮實的專業基礎,請繼續保持這份細心!
- 觀念驗證:學習障礙與情緒行為障礙的鑑定核心在於排除「環境因素」。透過「介入反應」(RTI) 機制,要求在提報前先提供普通教育的介入與輔導,若改善成效有限,方能證明其困難源於內在特質而非教學不力。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特教鑑定介入先行
💡 學障與情障在鑑定前提報前,須確認一般教育介入後成效不彰。
| 比較維度 | 學習障礙 | VS | 情緒行為障礙 |
|---|---|---|---|
| 介入要件 | 經一般教育介入仍難改善 | — | 經一般教育介入仍難改善 |
| 智力要求 | 智力正常或接近正常 | — | 無特定智力限制 |
| 核心特徵 | 學業成就與潛能顯著差異 | — | 情緒行為表現異於同年齡 |
💬兩者均需透過介入過程排除環境因素,確保障礙源於個體內在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