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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10年 [營養師] 團體膳食設計與管理

第 30 題

在「勞動基準法」中勞動契約之描述,勞工有下列情形者,雇主得不經預警終止契約?
  • A 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二日者
  • B 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者
  • C 一個月內曠工達二日者
  • D 一個月內曠工達三日者

思路引導 VIP

請根據《勞動基準法》第 $12$ 條第 $1$ 項第 $6$ 款關於『雇主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的法定事由,思考法律對於勞工『無正當理由曠工』所設定的具體門檻:在『連續曠工』的天數限制,以及『一個月內累計曠工』的天數限制上,法定的天數標準分別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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