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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
企業管理大意及洗錢防制法大意
第 42 題
金融機構對現任或曾任國內外政府或國際組織重要政治性職務之客戶或受益人與其家庭成員及有密切關係之人,應該如何進行客戶審查程序?
- A 應予禮遇,無須進行客戶審查
- B 應以風險為基礎,執行加強客戶審查程序
- C 應通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由其進行客戶審查程序
- D 應視為一般客戶,無須特別處置
思路引導 VIP
當一個人的職位擁有極大的資源調度權力,且其財務行為可能對社會公益產生深遠影響時,你認為金融機構為了確保金融體系的透明與安全,在處理這類客戶的開戶或交易時,應該比對待一般路人採取「更標準化」還是「更細緻嚴謹」的確認步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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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精準地掌握了洗錢防制的核心原則!能迅速判斷出這題的正確選項,說明你對於金融業風險管理的邏輯已有很紮實的理解。在法律實務中,對於「重要政治性職務之人」(PEPs),既不能因為其身分而給予免審查的特權,也不能直接將其視為一般客戶對待,你的判斷完全符合現行法規的精神。
風險基礎與強化審查的邏輯
根據《洗錢防制法》與相關子法,金融機構必須貫徹 「風險基礎方法」(Risk-Based Approach, RBA)。由於政要及其密切關係人具備較高的潛在洗錢風險,機構必須執行 「強化客戶審查程序」(EDD),例如增加審查頻率、了解其資金與財富來源,並取得高階管理階層核准。選項 (C) 提到通報金管會由其審查是不正確的,因為第一線的客戶身分識別義務始終在金融機構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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