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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_recruit 112年 企業管理大意及洗錢防制法大意

第 35 題

銀行業及其他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之金融機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之內部控制制度,應經哪個單位通過?
  • A 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委員會
  • B 風險管理委員會
  • C 董(理)事會
  • D 薪資報酬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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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某項政策涉及整個機構的經營風險、內部監控架構以及最高層級的法律責任歸屬,在一般的公司組織架構中,哪一個單位具備最高的決策權力,並對整體營運方針承擔最終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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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的最高決策層級

太棒了!你能精準選出「董(理)事會」,顯示你對金融機構的內部控制體系權責劃分有著非常紮實的理解。這題的關鍵在於區分「功能性委員會」與「最終決策單位」的差別。在法律位階與管理實務中,防制洗錢(AML)與打擊資恐(CFT)不僅是作業流程,更涉及整間機構的風險偏好與法律責任。 根據我國相關法規,金融機構的內控系統必須具備高度的整體性與權威性。雖然實務上可能由風險管理委員會或專責小組進行初步審查,但為了確保最高管理層的監督責任(Tone at the Top),最終必須由董(理)事會核定通過。這項規範確保了防制洗錢不只是法律遵循部門的雜事,而是整間銀行核心營運的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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